校规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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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南师范学院委员会、赣南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量: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校风学风,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委等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校领导要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以及分管工作,每年年初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计划,并按计划深入基层调研,每年11月底前完成一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并对学校来年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2.加强基层联系。坚持基层联系点制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指导联系点班子建设和改革发展,面对面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好听课制度,每年听课不少于4节;每年统筹安排校领导为学生做形势报告。处级领导干部至少联系1个教研室或1个党支部。

二、主动服务师生

3.畅通意见渠道。坚持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学学院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作决策、定政策、部署工作要广泛征求并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师生利益。建立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相关申诉机制,落实好“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信箱”、定期走访等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校园民主政治建设。

4.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落实职能部门工作“月报季结”、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反馈等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三、精简会议活动

5.精简会议数量。严格执行学校每周工作(会议)安排制度。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职能部门召开涉及本工作系统的全校性会议,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校内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举办或参与举办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等礼仪庆典活动。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严禁干扰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6.控制会议规模,规范会议事务活动。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上级单位来校视察、调研以及校内单位召开的全校性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除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外,校领导不出席各单位举办的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团拜会、茶话会等节庆和一般事务性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等。

7.提高会议实效。按会议通知准时开会,严格执行会场纪律,一般不挂会标、不摆鲜花水果。议程从简,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不做重复强调,除重大会议外,校领导主旨讲话控制在45分钟内,礼节性致辞控制在5分钟内,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

四、精简文件简报

8.减少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一律不发。提倡网上发文,凡通过办公系统公布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9.提高文件质量。行文要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练、意尽文止。校内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提高文件处理质量和时效。

10.加强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机关各部(处)不得擅自出台政策性文件,出台之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或组织论证会、达成共识后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决策。

五、加强出访管理

11.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和经费预算。严格按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外方所赠礼品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改进新闻报道

12.突出新闻价值。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校领导参加一般外事活动及礼仪性会见活动,原则上作简短报道;除经学校批准的重要活动外,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公务及文艺活动不作报道。以各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新闻报道。

13.改进报道形式。压缩报道数量和字数,多刊发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少发校领导照片。

七、厉行勤俭节约

14.压缩办公经费。从严安排出差,严格审批程序,可出可不出的差不出,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培训和学习考察;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加强水、电管理,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15.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批制度,学校层面的公务接待,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员,菜肴为家常菜,严禁铺张浪费。学校公务用餐接待(含各教学学院、各单位及部门的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制度,一般安排在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来宾住宿接待不得提高住房标准,且房间内不得摆放水果或花篮。严禁停课或组织师生参与接待仪式。

16.各单位、各部门严禁用公款举行“同校吃请”和外出旅游活动,严禁用公款举行年夜饭等形式的聚餐。无论是公务接待,还是私人用餐,工作日午餐一律不饮酒。

17.降低会议成本。不得到校外组织召开学校工作会议,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用公款组织娱乐、健身、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等。会议规模达到40人以上(含40人),一般安排自助餐。工作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一律不摆放花草、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举办展览、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减少会议材料,原则上不使用文件袋,确需使用的,只限使用纸质或塑料文件袋。不发放参考材料、宣传材料、文具等。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标准。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力求庄重大方、隆重节俭。

八、加强检查落实

18.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改进工作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深入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厉行节约,以模范行动推进全校党风政风建设。

19.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有关经费开支、资产处置等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切实推进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计财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对会议、活动、接待、物资采购等相关经费的管理、监督和审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要求进行处理。

2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