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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量:

关于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科技学院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校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干净做人、规范做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大力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活动主题

传播廉洁知识共创廉洁校园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三个层面开展活动。

(一)领导干部廉洁教育活动

以王国炎、周文斌案件为反面典型教材,开展学校领导班子和风险岗位人员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领导干部廉洁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促进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以学生和教师为本、强化服务意识的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行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服务水平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

(二)教师廉洁教育活动

教师廉洁教育活动以师德师风教育为重点,与正在开展以“责任・爱心”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良风尚,大力倡导严谨、务实、诚信的学术风气。

(三)学生廉洁教育活动

学生廉洁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与诚信教育”、“未来职业反腐自律教育”等为主题内容,进一步创新廉洁教育载体,重点突出廉洁文化内涵,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倡导廉洁观念,营造廉洁氛围,践行廉洁行为。

四、主题活动

1.赴赣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11月中旬

地点:赣州监狱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班子、风险岗位人员和新提任的科级干部

负责单位:纪委、监察室、党委党校

2.廉洁教育影片展播

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形式:各单位、各部门利用11月份的集中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歧路―汤成奇腐败案件警示录》。各学院利用合适的时间在学生干部层面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影《生死抉择》。

3.廉洁教育故事会

时间:11月下旬

地点:人文科技中心演艺厅

负责单位:团委、学工部(处)、新闻传播学院

参加人员:各学院主要学生干部

4.“法制与廉洁”主题宣传展

时间:12月2~9日

地点:五四广场、南苑宣传橱窗

负责单位:纪委、团委、学工部(处)

5.师生廉政文化作品展览

时间:12月2~9日

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五四广场、图书馆大厅以及“明湖清风园”网站(纪委、监察室网站)

负责单位:纪委、美术学院

6.2013年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竞赛

时间:12月上旬

负责单位:团委、学工部(处)、政治与法律学院

7.廉政文化研究中心发展研讨会

时间:12月上旬

地点:行政楼413会议室

负责单位:纪委、廉政文化研究中心

参加人员:市纪委领导、学校领导、校内外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廉洁教育活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针对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认真部署、精心安排,切实将廉洁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术道德建设等工作之中,健全完善廉洁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部门网站、飞信、QQ群、微博、微信、宣传栏、条幅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廉洁教育相关知识,及时报道活动的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要创新宣传方式,让廉洁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要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廉洁教育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自评报告内,于12月20日前报送学校纪委。

中共赣南师范学院委员会赣南师范学院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