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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科技学院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集中检查的通知》(赣教纪字〔2014〕6号)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于6月下旬到校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结合《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学校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党办字〔2014〕8号),现就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4年6月16日前

二、自查内容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科技学院党委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学习贯彻情况、查找问题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

2.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出国出境情况、公务接待情况、精简会议情况、厉行节约情况、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情况、办公用房调整腾退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查内容对今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的书面材料(1500字以内),在6月16日前报学校纪委。

2全面检查。学校纪委将于6月20日前组织检查组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检查: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履行作风建设相关职责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制度建设等资料台账;查找存在的问题。

3.上级抽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检查组到校后将随机抽查1-2个机关(部门)和2-3个学院,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履行作风建设相关职责情况。深入基层、内部食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地,实地察看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收送“红包”等方面内容,查找存在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总结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按要求报送材料,并根据检查组的要求配合协助检查。

中共赣南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赣南师范学院监察室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