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构建勤廉校园,按照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三届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到党支部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师生员工廉洁价值理念,弘扬清风正气,力求以点带面,有序拓展,以示范党支部的创建带动学校全体党支部廉洁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申报对象
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三、工作安排
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申报和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申报的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必须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接受诫勉谈话的情况。
1.申报阶段(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30日)。各党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赣南师范大学廉洁文化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进行廉洁文化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填写《赣南师范大学廉洁文化示范党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
2.审核推荐阶段(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5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赣南师范大学廉洁文化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对所属党支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审。推荐1-2个至学校评审。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纪委(行政楼501室),电子稿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报送。联系人:刘俊楠。
3.评审确定阶段(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0月31日)。纪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示范党支部建设项目并进行公示。经学校纪委批准后,资助每个项目1000元的建设经费。
4.建设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各创建党支部按照《赣南师范大学廉洁文化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和自身创建计划,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纪委将进行中期考核评估。
5.验收阶段(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30日)。各创建党支部书记将建设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至纪委。纪委对总结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创建过程中,若出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接受诫勉谈话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不符合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的,予以取消并追回建设经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是我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举措。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示范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示范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高质量、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3.坚持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在示范党支部建设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办事原则,立足现有条件和基础,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让廉洁文化理念真正入心入脑。
4.坚持开拓创新,确保取得新成效。各创建示范党支部要根据新时代的要求,对示范点建设的内涵、载体、手段等进行拓展和创新,实现廉洁文化示范党支部建设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进一步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在学校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附件:1. 赣南师范大学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标准(试行)
2.赣南师范大学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申报表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