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察“促进改革、推动发展”作用,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党委巡察工作安排,决定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2022年上半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2年9月5日-9月30日
二、工作内容
1.对照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和巡察整改报告,督查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并对未按时整改的予以督促。
2.督查全校其它二级党组织对巡察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三、工作分工
第一组:吴岚、肖平,督查单位:机关党委,教育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第二组:郭厚文、赖锋,督查单位: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三组:黎章春、严若艺,督查单位:科技学院、附属中学,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第四组:钟剑、王健,督查单位: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美术学院
第五组:罗有萍、朱姝,督查单位:体育学院、音乐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主动查摆工作不足,诚恳接受督导意见,切实以本次工作为契机推动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
2严督实导。督查组要深入相关单位一线,通过查阅资料、领导谈话、师生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细致核查。督查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严肃审慎的工作作风,对发现该整改未整改的问题严厉指出,绝不姑息。
3.及时总结。督查组要及时总结督查工作情况,并于10月14日前报告至党委巡察办公室。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