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端午节、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
2.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等请客送礼、旅游安排等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
5.严禁借举办茶话会、联谊会、同学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
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9.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制度;
10.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各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及科技学院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特别是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严防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同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问责。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电子邮箱:gnsfdxjw@gnnu.edu.cn。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驻赣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