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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量:

2022年清明、五一假期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文明清爽的节日氛围,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引导,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交通安全和作风建设等工作。

具体要求做到以下“十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参与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4.严禁借举办茶话会、联谊会、同学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

5.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9.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0.严禁酒后驾车。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各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及科技学院纪委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举报邮箱:gnsfdxjw@163.com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