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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换届 选举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我校将在今年6月份召开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平稳有序召开,现就严肃换届选举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全校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学校党政今年的一项中心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要求上来,强化换届选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学校党代会期间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学校的纪律要求传达贯彻到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做到“十严禁”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依法依规选举、公平公正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做到“十严禁”:

1.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换届人选;

3.严禁以吃请、贿赂、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等形式拉票贿选;

4.严禁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5.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

6.严禁弄虚作假,在换届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7.严禁以威逼利诱等手段唆使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8.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扰乱正常换届工作;

9.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各级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深入一线对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处置,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学校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完成。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

监督举报邮箱:gnsfdxjw@gnnu.edu.cn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驻赣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