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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廖桂兰同志在赣南师范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8 浏览量:

加强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校园

为创建师范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在赣南师范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廖桂兰

(2013年4月3日)

同志们:

今天,学校在这里召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我校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以及如何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回顾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根本,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学校召开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学校各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了绩效考核。

二是深入推进了干部作风建设。在巩固学校原有作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关于抓作风建设的要求,在全校深入开展了“强作风促发展・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创造性地提出了“十要十不要”和“十个严禁”的干部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先后两次迎接了上级的阶段督查和全面考核,得到了较好的评价。在去年的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我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了与会同志和兄弟院校的肯定和好评。

是切实加强了廉政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邀请了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傅鹏鹏作廉政报告;组织部分干部到南昌反腐倡廉教育馆和赣州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开办了廉政文化书画展。创新了廉政教育载体,增强了全校师生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四是基本建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纪委作为牵头单位,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配合,通过“查”、“补”、“改”等方式,梳理、制定了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八大体系28项机制和84项制度,并已形成了20余万字的汇编材料,构建和完善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五是扎实完成了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账户清理工作;有序推进了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了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假、浮、蛮”自查整改工作。确保了上级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全面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一是深入推进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对原确定的12个廉能管理单位,分期分批地进行了不打招呼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监督的意见》,使物资采购、招标、工程验收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更加透明。三是加强了对艺术类专业、体育特招生、专升本、研究生考试的监督工作。确保了各类招生工作零举报、各项考试零投诉。同时,较好地处理了6件信访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是大力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制定了纪委学习、会议、分工等制度,加大了学习、交流和培训的力度,提高了履职能力。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社会的需要和师生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如对各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考核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

二、201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3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阳光治校”、强化源头治腐、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落实学校“围绕‘一条主线’、做好‘三篇文章’、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的工作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上级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校纪委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转变工作作风、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绝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良好的干部作风,是学校创建师范大学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校纪委、监察室将对执行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行政规定的情况加强日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按要求进行处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要把干部作风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学校2013年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校院两级管理执行情况和师生员工正当利益维护的监督检查。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龙头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总体工作计划中,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也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职”。“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学校将以责任制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操作性强、可量化评比的考核办法,坚持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今年起,学校纪委将分批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学校纪委述职述廉。

(三)坚持源头治腐,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下发后,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把制度的约束和规范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教育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设并维护好“明湖清风园”廉政网上教育基地,开设廉洁教育课程,开办党员干部和学生党员廉政党课,举办校园“廉政文化周”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与赣州市纪委共建“赣州廉政文化研究中心”,发挥学校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提高我校廉政文化建设的质量和品牌。与赣州监狱联合建立“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充分运用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开辟廉政文化宣传园地,培育和树立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按照查找“五类风险”、构筑“三道防线”的总体要求,继续抓好机关部门廉能风险防范工作。今年将在二级学院抓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各单位办事公开,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做好监督检查,推进“阳光治校”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对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科学决策,政令畅通,廉洁从政。

做好对本专科、研究生、专升本、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等招生监督工作。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加大对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教材图书采购及其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全面排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管,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监督。采取全过程监督、随时抽查等方式,认真做好学校人事招聘、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以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等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执行、科研经费使用、科研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科技事业发展环境。

(五)抓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功效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充分发挥校园网“校长信箱”、纪委网站“信访举报信箱”的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切实保护举报人和证人。

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严格按照程序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损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找出漏洞,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工作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功效。

(六)加强自身建设,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只有在作风建设和严格自律上过得硬,才有资格要求、约束和检查别人。因此,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师生;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行政的各项纪律规定。

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的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自觉提升理论水平。采取自我学习、外出培训、考察交流等形式,提升业务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各党总支纪检委员队伍的培训、指导,提升能力和素质,积极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满怀激情,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为学校创建师范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